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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扎赉特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扎赉特旗 作者:扎赉特旗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3日

  

  扎政办字〔2017〕186号

  关于印发《扎赉特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社区办,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扎赉特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9月20日

扎赉特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一、扎赉特旗电子商务进农村总体规划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一项战略措施。为加快推进我旗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增强我旗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拓展农村群众创业致富渠道,推进电子商务扶贫,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自治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目标(2014-2020年),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外引内育、需求导向,按照生态化、标准化、平台化、品牌化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水平管理、市场化运作,以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以区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推进业态优化,强化功能整合,夯实基础配套,将扎赉特旗打造成集服务、产品、人才为一体,电子商务集聚的自治区内一流旗域电子商务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为基础,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抓住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机遇,以我旗资源优势为依托,汇集更多主体参与到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中来,带动资源的优化配置,促成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各方的多赢,带动整体的创新和创业发展。

  2.坚持多措并举,带动产业综合发展。重点扶持和农牧业相关的电子商务企业,包括从事电商平台研发、网络营销和网络代运营的企业。大力支持符合绿色生态环保标准的企业,推动扎赉特旗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建立多种对接渠道和方式,推动电商企业和本地传统企业的对接,推动旗域经济整体发展。

  3.坚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支持电商主体多元化发展。坚持以创业创新为导向,政策应向创业型和创新型电商企业倾斜,推动本地规模企业、品牌企业、优势企业率先发展电商经济;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吸引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吸纳电商龙头企业和国内大型电商、物流等落户扎赉特旗,吸引知名农业现代化专家、专业学者、电商专家来扎赉特旗开展研究和创业,为其提供良好的政策配套条件;吸引在外的扎赉特旗籍人才回乡创新创业。

  4.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在电子商务战略规划实施过程中,做好各类资源的搭配与各类政策的协调的工作,将电子商务的发展视为重中之重,成为“一把手”工程,做好电子商务条件下流通领域的顶层设计,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协调好政府与网商、供应商、平台、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促进全旗电商生态系统的有机循环发展。

  (三)总体布局

  以原生态自然环境、农特产品、旅游资源为特色,借助电子商务网络,加强一批适合互联网电子商务交易的原生态产品的包装、宣传、推广。

  以综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已有自建平台和成熟第三方平台为载体,鼓励多模式的电子商务活动并举,开展全渠道全网络营销,扩大网销规模。

  以综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向下辐射1个区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覆盖全旗行政村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完善电商服务功能、加大电商主体培育,营造全民触网环境。

  以综合物流配送体系完善为支撑,整合全旗商贸物流配送资源,打造区域物流配送服务中心,大力推进第三方配送和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从扎赉特旗实际出发,推动电子商务与生态农牧业的融合与发展,培养一大批行业电子商务龙头骨干企业,实现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共同繁荣,打造极具扎赉特旗特色、要素配置合理、产业优势突出、带动效应明显、业态互补性强的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体系,全力推动扎赉特旗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持续领跑全自治区前列。

  (一)总体目标

  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把扎赉特旗建设成为城乡电子商务流通体系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氛围浓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显著提升、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的国内有影响、区域领先的城乡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区,电子商务成为带动扎赉特旗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实现农民创业增收的新动力。

  (二)阶段目标

  2016年工作目标:到2016年底,完成第一批基层服务站的筛选工作。电商培训针对各类人员共计开展培训20余期,合计培训2000余人次。整合物流配送资源,构建完整的扎赉特旗电子商务物流体系,组织开展扎赉特旗快递物流及电商企业协调会议5次,现已初步完成规划, 2017年1月启动建设,通过农村电子商务物流网点规划建设,解决我旗“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

  2017年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培育形成在自治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1-2家,发展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1个,电子商务示范镇1—2个,电子商务示范村14个,在嘎查村50个电子商务服务站,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与创业人员队伍300余人,培训电子商务与应用技术人才300余人,带动就业1000余人,实现全旗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超过8000万元,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争创扎赉特旗农特产品、旅游产品网络品牌,基本形成应用广泛、保障健全、配套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格局,有效带动我旗经济的转型升级。

  2018年工作目标:全旗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2亿元;培育2—3家电子商务销售额超千万元的示范企业。全旗60%以上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50%以上中小企业经常性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全旗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达到2000人,电子商务产业成为吸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建设110个电子商务服务站。

  2019-2020年工作目标:全旗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2亿元,努力创建1个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5家,培育本土电子企业商务骨干企业5家;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60%以上;建立起与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信用、认证、支付、统计、物流、人才等支撑服务体系,形成具备我旗特色的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模式。

  三、实施内容

  (一)扎赉特旗“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立扎赉特旗“互联网+”和公共服务中心,下设电子商务全网运营中心、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中心、农特精品和旅游文化展示中心、培训中心、创业孵化中心(双创空间)、创意中心、视觉中心、质检中心、新媒体服务中心、互联网+旅游服务中心共计10个子中心,总面积3600平方米,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形象设计及装饰,配备各种办公、经营设备、相关软件和系统工具。搭建专业化电商运营中心,构建完善的电商运营服务体系,使电商运营中心具备全区一流的、专业的运营能力、培训孵化能力、品牌打造能力、网货研发能力、平台运营和产品推广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及指导物流体系建设等满足项目全部高质量完成的能力。承担政企服务部、培训部、品牌运营服务部、平台运营部、视觉文创部、创客空间、孵化中心、客服部等职能部门建设工作,并协助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企业搭建产品检测中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等部门。

  (二)互联网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在全旗已培训的人员基础之上,扩大培训范围、不断优化培训内容、不断尝试培训模式,建立全面的、持续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全旗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各乡镇干部、基层工作人员等;生产、流通、服务型企业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寻求电商转型的企业负责人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电子商务创业基础,有一定电脑操作基本技能的人员;城乡青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能力创业就业人员、退伍军人、待业大学生、在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各乡镇有意学习电子商务的农村群众;农村服务站人员。

  (三)扎赉特旗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扶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物流(含冷链物流)配送企业,结合我旗14个苏木乡镇(场)及村屯的基础条件,整合本地物流配送资源,建设物流分拣、仓储、配送、加工中心,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以公共服务中心为主体,建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基地,建设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物流信息的开放,实现物流配送供求信息共享,协调整合我旗物流配送资源,全面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及“最初一公里”配送问题。

  (四)农村基层电商(扶贫)服务站。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与本地电商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在全旗60%嘎查村设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覆盖全旗各乡镇嘎查村,建设具有网络商品配寄送服务、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农村青年创业服务、农村基础生活用品网上购买及缴费服务、便民服务等多功能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

  (五)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体系。建立针对扎赉特旗本地农产品及特色农村产品的电商标准化体系,包括网货研发、农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扎赉特旗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对建设农产品标准化体系的企业、农业合作社等主体视成效予以补贴,具体补贴方案以旗政府公示文件为准。

  (六)扎赉特旗本地品牌。以农产品、农村制品、乡村旅游等为重点,培育农村品牌,带动农民增收。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建设,农产品表转化、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具体补贴政策由扎赉特旗推进“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以旗政府公示文件为准。

  (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与电子商务的宣传。基于扎赉特旗良好生态环境,扎实做好扎赉特旗品牌打造和原生态产品口碑宣传,实现地域价值和产品价值的双重提升;打造网上知名品牌,提升区域品牌和区域电子商务竞争力。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运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工农业生产,拓宽工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

  四、项目实施计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6年7月—10月)

  通过调研、考察、学习、研讨,形成具体实施方案,于2016年8月初,上报旗政府,经旗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印发。

  (二)基础建设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12月)

  1.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完成建设。

  (2)具体内容:公共服务中心内部装修、装饰、设备采购、服务功能完善等。

  (3)承办单位:政府及实施企业。

  (4)投资规模:计划投资300万元。

  (5)预期效果:2017年11月前完成公共服务中心装修装饰、设备采购等场所建设,配备专业队伍对我旗电商行业的各类主体进行综合性电商服务。

  (6)验收标准:完成36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10个子中心设备配备完善,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完善。

  2.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

  (1)时间进度:2016年7月-2018年7月。

  (2)具体内容:建立扎赉特旗电子商务人才培育体系,对行管人员进行互联网基础培训、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培训、电商办项目管理培训等内容。

  (3)承办单位:实施企业。

  (4)资金规模:计划投资150万元。

  (5)预期效果:年培训5000人次以上,培育电商专业人才500人以上.

  (6)验收标准: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完整的培训记录,2年培训10000人次以上,学员合格率在75%以上。

  3.基层电商服务站建设项目

  (1)完成时间:2018年4月。

  (2)具体内容:服务站统一牌匾、电脑、终端显示器、宣传板等。

  (3)承办单位:实施企业。

  (4)资金规模:计划投资200万元。

  (5) 预期效果:在各苏木乡镇建设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配备工作人员。一是承担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运营建设和研究开发新便民业务。二是开发本地的基础缴费和网络支付业务。三是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快递物流的代收发。四是对具备一定能力的村民进行创业培训。五是对农村具备产量、具有特色的产品进行网上销售,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增长。

  (6)验收标准:2017年11底建设50个服务站,并完善服务站服务内容。

  4.旗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

  (1)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2)具体内容:支持电商物流基地室内装修、分拣配套设备购置、物流车辆购置、物流成本补贴等。

  (3)承办单位:实施企业。

  (4)投资规模:600万元。

  (5)预期效果:建设扎赉特旗电商物流基地,整合旗域物流快递企业,实行双向物流统筹配送,统一补贴标准,72小时内可实现旗级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级物流配送网点配送任务。

  (6)验收标准:电商物流基地(电商产业园)总占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配有专业的物流安检、分拣设备、转运车辆,有详细的物流配送数据,72小时内配送到村级服务站。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7月-2018年7月)

  基本完成电商体系建设,形成旗级电商服务中心带动、辐射的效应,牵引和拉动电商从业者、企业对接电商平台开展业务,形成扎赉特旗电商运营模式。物流系统投入使用,整体物流配送达到村屯电子商务服务站;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完毕,形成具有带动和示范效应的服务体系。

  (四)优化改进阶段(2018年7月-2019年7月)

  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电商运营模式,运营中,加强学习,摸索经验,取长补短,不断优化和改进运营系统。并指导村服务站运营优化工作,最终形成完善的扎赉特旗电商运营体系和知名县域电商品牌。电子商务建设项目落地,并全面运营。

  五、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一)资金来源

  1.中央专项扶持资金2000万元,其中2016年拨付1500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500万元。

  2.旗配套资金:结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配套支持资金要求,旗财政安排1300万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项目扶持购买“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300万元。

  3.旗商务局、财政局共同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旗商务局会同旗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并拟定资金使用意见,报旗政府审批。旗财政局、商务局共同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管,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支持建立完善旗、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改造集配仓储中心、购置车辆和补贴网销网购商品(包裹)的配送(投递)等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对承办企业仓储设备和面向本县境内农村牧区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及物流配送体系新增设备、软件等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不超过50%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扎赉特旗推进“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2.支持旗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包括电子商务全网运营中心、质检中心、产品展示中心、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中心、电商培训中心、创业孵化中心(双创空间)等内容。支持旗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办公、培训和线下体验馆等场所,购买办公设备设施和运营商的运营服务。

  3.支持嘎查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改造、建设。鼓励企业为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实施将“便民连锁超市”、商贸中心等信息化改造提升为基层服务站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须能实现为村民提供网销网购、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引导宣传、信息服务等功能,鼓励按照统一风格装修装饰。支持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装修装饰,购买电脑、显示终端等设备设施。

  4.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有资质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培训机构协会对旗、乡、村政府机关、企业、农牧民、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就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际操作等方面进行培训,或电商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无偿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电子商务培训,扶持标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5.支持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含网商、网店)。扶持网商、电商企业等壮大经营发展,对利用本旗域平台或第三方平台进行网上各种交易模式,销售总额达一定数量的分别给予不同比例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及标准由扎赉特旗推进“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6.支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农产品、农村制品、乡村旅游等为重点,加强对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引导生产更多的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与服务,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提升农村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产品的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培育农村品牌,带动农民增收。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宣传、推广和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正常运营达效后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及标准由扎赉特旗推进“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7.支持提高电子商务扶贫开发水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网络销售,增强贫困地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增收能力,正常运营达效后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及标准由扎赉特旗推进“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8.支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鼓励对传统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点进行信息化改造,推动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电子商务。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发挥农资生产流通等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将农资研发、生产、销售与指导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网络诊疗等及时、专业、贴心的农业专家服务。正常运营达效后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及标准由扎赉特旗推进“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9.其它上级文件要求和旗委、政府明确需要投入的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方向。

  (三)资金申报审核及拨付程序

  1.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1)在扎赉特旗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业务。

  (2)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会信用,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

  (3)项目已运营或具备运营条件。

  (4)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商务部门有关工作的。

  (5)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2.项目申报程序

  (1)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在扎赉特旗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业务;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会信用,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项目已运营或具备运营条件;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商务部门有关工作的;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2)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取公开申报方式,项目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属苏木乡镇政府盖章后,按时报送至旗商务局、财政局,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以具体公开通知为准。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清晰,所有复印的票据材料一律加盖本单位公章。

  (3)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确定采取评审制度,由旗商务局牵头,旗财政局、旗审计局配合,组织评审。项目评审、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不超过专项资金额度的1%提取,从严控制支出范围。

  (4)扶持资金申报的具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基本概况、项目总投入、已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等);旗政府批准项目文书、协议等文件资料;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实际支出发票及记账凭证复印件(此类凭证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5)旗商务局、财政局根据评审意见,按相关规定下达资金。

  (四)支持计划安排

  扎赉特旗“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计划安排资金150万元,乡、村基层电商服务站建设计划安排资金200万元,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计划安排资金600万元,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体系建设计划安排资金50万元,扎赉特旗本地品牌建设计划安排资金100万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宣传计划安排资金100万元(详细见附件)。

  六、组织管理

  (一)理顺行业管理体制

  成立扎赉特旗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和推进全旗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工作;审议决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年度全旗电子商务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全旗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各有关成员单位部门有关电子商务工作推进及政策落实情况,为扎赉特旗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制定扎赉特旗区域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实施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计划和落地实施。

  (二)健全运行监测体系

  1.加大扎赉特旗电子商务产业运行情况调研,各级协调管理机构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并彻底解决。建立健全扎赉特旗电子商务运行监测机制,设置多层级多领域监控点,完善数据收集管理办法,掌握扎赉特旗电子商务发展最新趋势和发展规律,积累产业调控能力和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2.坚决打击扎赉特旗网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树立和推广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典型示范网商;探索建立网上和网下交易活动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促进扎赉特旗在线信用服务的发展;积极研究推进电商企业第三方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促进和完善电商企业信用建设;加强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企业和公众对网上购物安全性、隐私保护和商品赔偿等的意识;完善扎赉特旗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倡导行业自律。

  3.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有效身份证明、住所地、联系电话等真实身份信息。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三)加强工作考核评价。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政府部门、承担购买服务的协会、企业等主体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创业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进行奖励。

  1.制定考核机制。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考核标准,并下达考核指标。按照不同阶段的要求,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2.建立督查机制。设立农村电子商务督查考核组,制定和完善相关督查制度,定期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收集信息,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督查通报会,集聚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顺利开展。

  3.完善奖惩机制。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健全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的各项奖惩制度,将农村电子商务指标完成情况与奖励进行挂钩。年终按照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视情进行奖励。

  (四)强化项目管理

  对示范旗的相关文件、召开工作会的会议材料、日常监管图文材料、下发的农村电商的文件、相关管理制度、会议纪要等妥善保管并存档。

  1.组织与实施情况管理

  (1)组织协调。建立旗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的作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电子商务协会,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提高电子商务协会、商会的协调组织能力,定期组织召开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商户沟通交流会,做好会议纪要。

  (2)统筹规划。制定了科学严谨的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提出合理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逐步落实工作方案。

  (3)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验收制度,定期现场查看项目运行情况,引入纪检、审计等部门加强管理。

  (4)建立公开透明机制。网络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并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审计举报窗口;网络公开资金与项目管理、验收制度,并对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予以公开;网络公开已经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建设地点、完成时限、确定中央财政扶持该项目的审核过程或文件、政府和项目承办单位双方责任人等,并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引入盟行署或自治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参与项目管理和接受举报。

  (5)信息统计。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动态信息,接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项目均按要求提供了经营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并按要求自动提供信息;按商务部要求按时报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果;对工作过程文件、招投标文件、票据等进行妥善保管并存档。

  2.工作绩效评价。针对运营企业运营效果进行工作绩效考核,针对降低成本、拉动消费、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平均网络购物额逐步增加,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按季度报送农副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网络销售增长情况、带动就业和创业情况,既带动农村就业和创业通过电商提高贫困户收入、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人数和效果及带动贫困户脱贫情况,例如: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建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或区级贫困村的数量和比例统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区级贫困户进行培训的数量和比例、带动贫困户直接和间接开展网络销售的数量和增收效果等统计。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例如:邮政、供销、万村千乡等传统商贸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已经开展网销网购情况。

  (五)实施推广宣传

  对区域内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创业和致富典型等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报告并推广宣传;争取示范旗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被中央主流媒体报道或被商务部、财政部两部门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争取被自治区级主流媒体报道或被自治区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在自治区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或被商务部、财政部在政府网上发布。

  (六)明确职责分工

  旗推进“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乡村两级根据全旗总体工作方案,要落实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旗直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旗商务局负责全旗电子商务工作的规划、组织、统计、督促、检查等,组织出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优惠政策,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企业。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就业再就业人员电子商务知识基础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建以促进就业为主的电子商务孵化园,并组织创业人员入驻。对吸纳、安置大学生利用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创业的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团旗委负责制定青年创业者电子商务知识基础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旗妇联负责制定妇女创业者电子商务知识基础班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旗委党校负责制定全旗电子商务提升班(中级班)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旗财政局负责对电子商务工作给予资金和贴息支持。旗财政金融部门负责组织银行系统支持电子商务,积极推动银行开辟网上支付体系。旗供销联社负责在全旗供销系统引进电子商务。旗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通村、通屯公路建设。旗农牧业科技局负责争取农村信息化项目资金,提升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水平;组织推荐扎赉特旗线上推广的名优农畜产品。旗扶贫办负责争取国家电商扶贫项目资金,扶持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旗农牧业科技局负责在产品开发、产品包装等方面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旗工商联负责为引进的电子商务企业联系网商。旗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线上交易产品建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旗卫生计生局负责对线上交易产品建立卫生检验体系。旗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电子商务的相关税收政策。旗市场监管局负责为电子商务企业的审批提供支持。旗邮政局负责积极开辟连接农村至全国各地市场的快递体系,努力连接嘎查级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站,扶持快递体系延伸至嘎查村。旗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负责积极为电子商务提供网络服务,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站开辟各类代缴费用业务。公路管理所、旗运输管理所负责积极开辟客运信息发布,参与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在电子商务平台、农村信息服务站开展网上购票业务。

  附件

  扎赉特旗实施企业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安排

序号

项目类别

资金使用说明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1

扎赉特旗“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维护、装修装饰、设备采购

300

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300万元

2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互联网基础培训、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培训、电商办项目管理培训

150

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150万元

3

基层电商服务站建设

14个乡镇电商扶贫示范站统一标识、电脑、显示终端等设备购买

200

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200万元

4

扎赉特旗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建设物流分拣、仓储、配送、加工中心、电商产业园

600

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600万元

5

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补贴

50

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50万元

6

扎赉特旗本地品牌建设

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品牌知识产权打造、中小企业品牌服务

100

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100万元

7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宣传

宣传册、广告牌、宣传栏、公交车、电子屏、高清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地方门户网站、各类宣传

100

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100万元

总计

7项

1500

        商务监督电话:0482-6121593

        审计监督电话:0482-6603302

        纪检监察电话:0482-612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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