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8日
  • 部门分类:扎赉特旗
  • 索引号:01152200/2017-0001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文号:扎政办字〔2015〕43号
  • 公开时限:固定公开
关于印发《2015年扎赉特旗农产品 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扎赉特旗2015年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扎政办字〔2015〕43

关于印发《2015年扎赉特旗农产品

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扎赉特旗2015年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2015年扎赉特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扎赉特旗2015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5

2015年扎赉特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保证我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区、盟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安排部署,根据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生产加工、包装标识和市场流通等管理为重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根据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工作要求,今年我旗将重点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我旗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此,我旗将结合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协调各农业执法部门从基地投入品进货开始,严把质量关,建立农药审查备案登记制度,经销台账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对农资经营户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五有四上墙”制度。并以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整改,对非法销售的经营户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净化农资市场。同时,在全旗范围内建立23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投入品专供点,保证放心农资下乡到户,确保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投入品的质量,为我旗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加强201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今年,我旗将继续加大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力度,面积201万亩,其中玉米80万亩、大豆35万、水稻18万亩、绿豆50万亩、花生18万亩。玉米基地主要建设在音德尔镇、好力保乡、努文木仁乡、巴彦高勒镇、图木吉镇、阿尔本格勒镇、新林镇。大豆基地主要建设在好力保乡、巴彦扎拉嘎乡、阿尔本格勒镇、新林镇、巴达尔胡镇、宝力根花苏木、胡尔勒镇、阿拉达尔吐苏木、巴彦乌兰苏木、种畜场。水稻基地主要建设在音德尔镇、好力保乡、保安沼、努文木仁。绿豆基地主要建设在音德尔镇、巴彦高勒镇、图木吉镇、巴彦扎拉嘎乡、阿尔本格勒镇、新林镇、巴达尔胡镇、宝力根花苏木、胡尔勒镇、阿拉达尔吐苏木、巴彦乌兰苏木、种畜场。花生主要建设在音德尔镇、好力保乡、努文木仁乡、巴彦高勒镇。(基地面积分布情况详见附表1)

(三)“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

今年,继续加强“三品一标”知识宣传力度,结合201万亩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实施,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投入品使用的宣传培训力度。

在现有的“三品一标” 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的基础上,继续引导企业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农民标准化生产。加强“三品一标” 认证产品的证后监管工作,对“三品一标” 认证的基地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保证产品质量。

(四)加强地产蔬菜抽检工作

根据我旗设施蔬菜和露地蔬菜的生产季节和上市的不同时期,进行抽样检测,尤其在地产蔬菜生产旺季和节假日期间,保证蔬菜安全生产,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菜。

三、工作总体安排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年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3月)农资市场投入品监督管理、基地建设、技术培训阶段。

第二阶段(4月—9月)基地生产投入品使用监督管理阶段。

第三阶段(10月—12)仓储、包装、标识、销售、运输等管理阶段。

每个阶段都要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必须进行整改,要有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根据农产品质安全县创建工作要求,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紧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标准化进程、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为核心,围绕玉米、大豆、水稻、花生、绿豆、蔬菜等重点产业,以“三品一标”认证为载体,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依托,大力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继续加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今年的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1、继续完善组织管理、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和产业化经营七大体系建设;做好农户档案,完善生产记录。2、建立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百亩核心示范区,示范推广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标准化生产。

(三)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办培训班、赶科技大集、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对生产者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安全用药、科学施肥、安全消费等相关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指导农民严格执行农产品安全采收间隔期和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等。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使农产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四)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各苏木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覆盖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以“依法监管、责任到人、安全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销售农业投入品行为。加大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农作物、蔬菜等农残超标的检测力度,净化投入品市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行为,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确保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对农资店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购销台帐。

(六)加大“三品一标”基地建设及其认证工作力度。要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进行复查换证、年检、续展,保持认证工作之机,加强农产品标识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生产有记录、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督促企业强化产地环境管理,增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升“三品一标”等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一是各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属地管理,保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有关执法机构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重点执法内容,依法开展高毒剧毒农药和农产品包装标识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建立惩处机制。各监管部门要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要吊销许可证照,以引导和规范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生产经营。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为保证扎赉特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旗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农畜产品质量检测站。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以及投入品使用等。各乡镇苏木场及涉农有关部门都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经营企业要确定专人负责,要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督促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2.经费保障。旗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苏木、乡镇将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3.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签订责任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建立责任制,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认真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旗政府将开展督查和责任考核。履行职责不力,玩忽职守,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处置不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负有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予以追究。

附件:1.2015扎赉特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5年扎赉特旗201万亩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5赉特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姜天虎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邱  枫  旗委党委、政府副旗长

成  员:孔繁玉  旗农业局局长

        哈  斯  旗财政局局长

        刘兴亚  畜牧业局局长

        巴达尔胡  旗药监局局长

        孙伯会  旗供销合作社主任

        王忠杰   旗商务局局长

        白  双  旗环保局局长

        姚世峰  旗技术质量监督局局长

        王光忠  旗工商局局长

        李景光  旗科技局局长

        王  刚  旗扶贫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孔繁玉(兼)

附件2

2015年扎赉特旗201万亩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任务分解表

乡镇名称

作物面积(万亩)

备 注

玉 米

大 豆

水 稻

绿 豆

花 生

音德尔镇

28

2

5

10

保安沼

12

努文木仁乡

5

2

3

好力保乡

13

1

2

3

巴彦高勒镇

17

12

2

图木吉镇

5

6

巴彦扎拉嘎乡

2

3

阿尔本格勒镇

5

5

3

新林镇

7

7

6

巴达尔胡镇

4

3

宝力根花苏木

3

4

胡尔勒镇

4

2

阿拉达尔吐苏木

4

2

巴彦乌兰苏木

3

2

国营种畜场

2

2

面积合计

80

35

18

50

18

201

扎赉特旗2015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区、盟、旗各级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和 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我旗农牧业生产安全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夺取全年粮食和农牧业丰收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量继续下降,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 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和侵权经营行为。对制种企业在种子收获前组织拉网式检查,进行真实性检测。重点整顿规范种子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督促经营者依法建立经营档案、台账,检查种子来源及其合法性。退出没有生产面积、存在重大缺陷的品种。

农药: 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依法查处无登记证或假冒(伪造)登记证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结合重要农时,加大对蔬菜、水稻、水果等作物上禁、限用农药的检查和监管力度。

  肥料: 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和产品的监管,建立配方肥可追溯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二)重点单位

  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流动商贩,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劣农资黑窝点,“两园、两场”。

  (三)重点区域

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量大的地区,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地区,农作物种子主要生产区。与黑龙江省、吉林省及呼伦贝尔市交界处、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        

(四)重点时节

  加强春耕、夏管、秋收时期的农资市场监管。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对影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剧毒农药等主要农业投入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源头治理,公开许可信息

  1.严把准入关。严把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关,严格许可后续监管,对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许可标准的,要依法撤销。对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生产或经营单位和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对严重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取缔。

  2.清查主体资格。进一步建立健全主体档案,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全面掌握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档案,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3.推广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动态监管、快速反应于一体的农牧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信息,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实现农资产品的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控制。

  (二)开展市场监管,强化监督抽查

1.注重日常监管。种子、植保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农业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农资经营门店日常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对以物流方式、互联网、农资交易会等形式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查办。

2.强化监督抽查。结合实际制定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强化旗、乡两级监管部门作用,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抽检合格率低、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产品和企业作为监测重点,主要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肥料的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

  3.落实“检打联动”。要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强化检打联动,建立健全监督抽查检验检测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坚决一查到底。

  (三)开展案件查处,曝光案例信息

  1.拓展案源渠道。要高度重视案件的发现,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完善农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农资打假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2.严查大案要案。农业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深挖案件源头,对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按照最严厉处罚的要求,限期查办,彻底查办。

3.公开违法信息。健全完善农资打假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国办文件精神,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假劣农资案件相关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依法主动及时公开,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开展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

  1.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完整信用评价规则,实行分类监管。建立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对信用缺失的市场经营主体,采取重点检查、媒体曝光、社会公示等措施,增加其失信成本。构建部门间诚信信息共享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2.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

  (五)开展宣传服务,维护合法权益

  1.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继续做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建设,加快构建完善的农资监管网络,引导支持发展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特别是乡镇(苏木)“放心农资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农资监管模式。

  2.加强服务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作用,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用农药和禁止添加的药物公示牌,帮助农牧民科学选购和正确使用农资。

  3.维护合法权益。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及时监测、科学研判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依法开展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及时解决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各执法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将农资打假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2.落实监管职责。要树立依法履职,细化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摸清农资主体底数和农资市场情况,全面掌握和及时报送农资打假报表、信息及工作总结。建立有效的打假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奖励;对渎职侵权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有案不报、以罚代刑”。

3.提升执法能力。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

  4.强化配合协作。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加强与周边区域间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加强区域间案件线索的通报和协查协办。

5.及时总结。总结材料按时上报旗农业局,同时报送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4月1日前报送一季度总结,7月1日前报送上半年总结,9月30日前报送三季度总结,12月1日前报送全年总结。

  六、重点工作安排

(一)2-4月份,召开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农资打假工作,制定印发总体方案,细化各项具体行动方案。

(二)2-5月份,组织实施“春季打假”行动,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对生产经营主体和种植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检查。各有关单位运用有效方式,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检查。

  (三)2-10月份,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清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主体档案,不定期开展农资市场检查活动。

  (四)3-4月份,按照自治区要求,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五)7月份,总结上报半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六)7-9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开展夏季督查。

  (七)10-11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进行市场整顿。开展秋季督查,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农资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活动。

  (八)11-12月份,总结2015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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